退貨及換貨

    • 如您對在本網站所購買的商品不滿意,您可參照下列所有條款並且按以下流程申請退貨或換貨。退貨或換貨的商品必須處於良好狀態,使我們能夠轉售該商品,且商品不得遭到使用、改造或洗滌,不得有磨損、髒污或損壞。退回的商品應保持原狀,包裝應完好。在網站上訂購的商品,如果是客製化的,將不能退貨或換貨。我們的取件服務只適用於台灣地區,任何台灣地區以外的取件地址將被拒絕。如果您需要退貨在此網站上購買的商品,請聯繫我們的客服尋求幫助。

      如果您要退貨:
      1.    請在收到商品後的7天內提出退貨申請。
      2.    您可以選擇打電話給客服專員、或透過網站上的"聯絡我們"填寫電子郵件或點選"會員帳戶"內查詢訂單申請退貨,我們的客服在收到您的退貨申請後會聯繫您。
      3.    請依客服指示的步驟進行相關退貨流程。為確保您符合退貨資格,需要請您提供欲退貨商品的照片,協助我們確認退回商品是否符合退貨資格。
      4.    請在與客服約定的時間內,將退貨商品交給愛馬仕指派的快遞員。

      若您要退貨或換貨,商品必須處於良好狀態,使我們能夠轉售該商品,且商品不得遭到使用、改造或洗滌,不得有磨損、髒污或損壞。退回的商品應保持原狀,包裝應完好(如是透明袋包裝,則包裝不得被打開,且所有原始包裝必須保留完好,包括橘色禮盒、防塵袋和盒子等包裝材料,以及配件、組件、標籤、商標標誌、證明書、說明書、NFC標籤等),所有的標籤及(或)標誌必須完好無損且密封(如適用),且必須連同原始銷售收據、原始發票及禮品(如有)一起退回。

      如果您要換貨:
      請注意,本網站不提供線上換貨服務,但您可以在欲換貨之訂單的發票日期起,於30天內在下列愛馬仕實體專門店換貨。依相關法律規範,若逾越上述期間,您將不能行使換貨權。
      為了提升您的換貨體驗,我們鼓勵您聯繫客服專員預約專門店換貨。

      下面是接受換貨的愛馬仕專門店:

      • HERMÈS BELLAVITA寶麗廣塲,台北市松仁路28號1樓,電話(02) 8786-7007
      • HERMÈS 麗晶精品店,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39巷3號地下1樓,電話(02)2541-7805
      • HERMÈS SOGO復興店,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300號1樓,電話(02) 8772-0160
      • HERMÈS 台中大遠百店,台灣大道三段251號1樓,電話(04) 2259-3128
      • HERMÈS 台南店,台南市西門路一段658號G樓,電話(06) 303-0381
      • HERMÈS 高雄漢神店,高雄市成功一路266-1號1樓,電話(07) 215-6370

      在行使換貨權時,除了要符合網站上所註明的退換貨條件中的其他要求外,要被更換的商品也必須保持原狀態和原包裝。商品只能換貨一次。換貨後,換得的商品不能再次更換。愛馬仕不接受再次換貨。愛馬仕得於自行斟酌後,決定商品是否符合換貨條件。

      退換貨注意事項:
      1) 商品必須處於良好狀態,使我們能夠轉售該商品,且商品不得遭到使用、改造或洗滌,不得有磨損、髒污或損壞。退回的商品應保持原狀,包裝應完好(如是透明袋包裝,則包裝不得被打開,且所有原始包裝必須保留完好,包括橘色禮盒、防塵袋和盒子等包裝材料,以及配件、組件、標籤、商標標誌、證明書、說明書、NFC標籤等),所有的標籤及(或)標誌必須完好無損且密封(如適用),且必須連同原始銷售收據、原始發票及禮品(如有)一起退回。
      2) 香水、化妝品和美容商品不得被打開、開啟或使用(包括外面的透明袋不得被移除),並且必須以原包裝退回。退回瑕疵商品或退回在運送途中損壞的商品時,客戶必須確保瓶子仍然密封。
      3) 貼身衣物:內衣、泳衣、襪子等商品,由於衛生和品質問題考量,恕不接受換貨;若已拆封者,恕不接受退貨。
      4) Apple Watches HERMÈS和Apple AirTag HERMÈS適用的退貨政策:若訂購Apple Watch Hermès和/或Apple AirTag Hermès,您必須退換完整產品。Apple Watch Hermès需將錶殼與錶帶一起退貨,Apple Airtag Hermès的Apple AirTag則需與皮革飾品一起退貨。兩款產品皆必須置於未開封的原始包裝中。退貨產品的序號必須與購買憑證上的序號相同。
      5) 如果您購買了有皮帶和皮帶扣的皮帶,只能以一整組完整的皮帶進行退換貨。
      6) 在本網站訂購的客製化、定製及(或)量身定做的商品不能退換貨。
      7) 一件商品只能退換貨一次。
      8) 換貨時,您只能將商品換成等值或價值更高的商品,如果您要換取的商品價格高於原商品,您必須給付差價。
      9) 除非品質有瑕疵,我們不接受彩妝商品(香水、化妝品和美容商品等)、黃金、«petit h»商品、白銀、白金及(或)鉑金首飾或手錶的換貨。
      10) 貼身飾品:耳環(耳針、穿刺型)屬個人衛生用品,恕不接受換貨;若已拆封者,恕不接受退貨。
      11) 不屬於「手提包、行李箱和小型皮製品」等類別的商品,不能更換為「手提包、行李箱和小型皮製品」類別的商品,除非您原始購買的商品有部分屬於這個類別。例如,成衣不能換成手提包。凡購買「手提包、行李箱和小型皮製品」等類別的商品,由於產量問題考量,恕不接受換貨只接受退貨。
      12) 對於在愛馬仕實體專門店或海外所購買的商品,我們目前不提供透過本網站及(或)電話換貨或退貨、退款的選擇。

      愛馬仕得於自行斟酌後,決定商品是否符合退、換貨條件。
      有關退換貨條款的進一步查詢,可於週一至週五(國定假日除外)上午10點到下午6點致電02-8789 0090與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聯絡。或是您也可以參考 www.hermes.com/tw/zh的法律條款和一般銷售條款